深圳市前海金融同业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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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金融同业公会证书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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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深圳市前海金融同业公会所有证书原件、申办原始资料及其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备案复检等,特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证书及资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

1.所有资信文件:验资报告、评估报告、年检报告等;

2.重要文件,如项目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等;

3.会员大会、理事会等会议文件及通知、权威部门发布给本单位的授权函等;

4.所有由重要机构或组织颁布的证件如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三、综合部证书管理人员职责如下:

1.建立证书资料目录及相应档案,以便及时查找;

2.负责日常管理,保证证书资料的完好无损,防止任何情况下的遗失损坏;

3.负责有关证书的申办、变更、年检、延期等工作;

4.严格按照本会有关制度办理有关借阅、借用、复印等工作;

5.如因工作需要变更专职人员,需严格办理交接转移手续。

四、证书资料的借阅、借用、复印管理办理

1.本会会员或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借用、复印证书资料时,应填写借用登记表,写明事由及拟用证书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期限等,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2.专职管理人员凭秘书长签批的申请书办理借用、借阅、复印等业务,其他任何人员提出的任何要求,均不予受理;

3.凡借阅、借用证书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请延期,手续与上述1相同,但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五、违规责任

1.凡因保管不善或借用、借阅手续不齐,导致证书及重要文件资料遗失的,由专职管理人员承担补办费用及相关责任。

2.凡因借用、借阅人过失而造成的证书资料灭失,由借用、借阅人承担补办费用及相关责任。

六、生效时间

本办法由本会秘书处负责解释。本制度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