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银行公约
前海银行公约拟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深圳金融监管局与前海管理局共同指导下,由深圳市前海金融同业公会联合前海合作区内中外资银行机构共同设立,是跨境金融业务合作机制。公会作为公约秘书长单位,紧密配合前海金融发展局,负责日常运营、业务对接与品牌推广工作,推动建立“客户共享、服务联动、风险共担”的跨境业务优先合作机制。
公约秉持“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客户为本、互信共赢、依法合规”的宗旨,推动成员单位在国际结算、跨境融资、银团贷款、外汇交易等领域优先合作,有效破解外资银行“有资金无资产、有牌照无渠道”的展业困境,以及中资银行境外服务网络不足的业务瓶颈。公会推动公约建立“优先合作与客户保护”“信息共享与业务对接”“服务分成与利益共享”“风险协同与创新共担”四大核心机制,牵头搭建成员专属信息共享平台与业务需求台账,组织常态化业务对接活动,探索跨境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等业务的协同审贷与风险共担流程,实现中外资银行“中资行牵头+外资行落地”的联合出海合力。
公会依托公约,联动中外资银行机构精准匹配企业跨境投融资需求,构建中外资银行优势互补的跨境金融协同生态,以前海为枢纽服务实体经济与企业出海。
